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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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15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工作。请课程负责人及课程所在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
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河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9号)中公布的我校立项课程,具体为教育学院马轶男副教授主持建设的《中国古代文学》。
二、工作程序
1.课程自查。由课程主持人按照《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文件要求进行自查,查找到问题后及时查缺补漏,并填写《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表》和《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查,学校审查通过后报省教育厅。
2.省级平台评价。省级平台将同步组织专家对2019年我校在平台的立项建设课程进行量化评价,具体量化评价按照《建设与评价标准》中的6项“一级指标”分配分值:教学内容与资源20分,教学设计与方法20分,教学活动与评价20分,教学效果与影响20分,团队支持与服务15分,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5分。综合评价90分以上课程为优秀课程,70~90分课程为良好课程,60~70分课程为合格课程,低于60分课程为不合格。省级平台将量化评价结论报省教育厅;我校立项课程《中国古代文学》依托学银在线进行建设。
3.省教育厅验收。省教育厅将在学校自查和省平台量化评价的基础上,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评价,对连续两年运行平稳、更新维护快、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验收评价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的课程,省教育厅将授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验收不合格课程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9日前,课程组对照《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进一步完善线上资源建设,并将自查材料(《课程验收表》一式3份、《课程验收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zjku.edu.cn。
联 系 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8162255
附件:河北省文件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
附件:河北省文件及相关附件

